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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May 关于地震逼捐问题的思考这个问题说起来其实很大,70前中国人,受当年的环境影响(各种的动乱和改革初期的一些问题)基本上没有太多的公益意识,对于募捐这种事情是不会有主动自觉意识的,所以逼捐也是无奈之举.
然后是正题了,那就是在现行的条件下,对于大面积有足够收入但没有足够公益意识的人群,要如何培养其意识? 强制规定是否依然适合使用? 大棒和胡萝卜应该选什么? 这其中就是一个平衡的问题. 如果放弃逼捐行为,捐款数额肯定低的可怜,在这种急需广大社会支持的时候,适当的逼捐,达到真正为灾区贡献力量,是正确的行为. 但是如果捐助成了负担,单纯的从收入去计算数额是错误的. 个一年要还1万助学贷款,有一位重病的家属要养的年收入10万的人和一个有2处房产1辆私车年收入10万的人是不一样的.
然后是逼捐范围,有人认为与其在个人身上开刀不如强制企业加大投入,其实逼捐往往对个人比较有效,因为个人可以不计外界压力,形成小的团体.打个比方说,一个办公室10个人,大家都只捐10块或者不捐,谁也不觉得有问题,因为周围都这样,即使有一两个捐了1~200,也不会给我任何压力,因为那是别人的行为.捐了1~200的也不会促使我也捐一样的数额,因为在小的圈子里形成不了舆论压力,除非他能变成一种广泛行为.但是企业会受到整个社会舆论的压力影响,万科就是很好的例子,地产商在本次募捐中表现极差,遭到公众指责,年利润达到100亿以上的几大地产公司只出了几百万,暴光之后万科首先表态捐助1个亿帮助重建.
从长远意义来看,如何变"逼"为"自愿",还是要依靠教育体系发挥作用,单纯的通过规定限制是培养不出自觉意识的.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felixyan911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7F3688B5BD7FF69D!761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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